立委陳椒華臉書表示,針對近日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陷入的論文抄襲疑雲,雖然林智堅先生多次在媒體前表示:「中間過程完全沒有問題…」,絕對禁得起考驗。但經過對照,很明顯地,真相和林智堅先生的說法並不相符。
對照竹科管理局委託中華大學進行的研究案,以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中華大學所撰寫的論文,我們發現,林智堅先生的 #論文全文約莫1萬8086字,其中僅有 #2215字是自行撰寫,#抄襲比例近88%;在論文章節的部分,僅有 #6節是自創節名,其他 #14節則是抄襲而來,#抄襲比例近七成;至於圖的部分,有5張圖是抄襲自竹科管理局的報告,#僅有3張圖是林智堅前市長自行製作的,#抄襲比例近六成三;最過分的是論文表格的部分, #裡頭11張表格全數抄襲自竹科管理局委託研究的表格,#抄襲比例百分之百。更有趣的是,這兩篇文章 #連錯字的地方都一模一樣,可見撰寫人抄的相當忘我,直接「複製、貼上」,後續都沒再進行檢查,遑論修改。
面對論文爭議,林智堅前市長仍矢口否認,甚至還在媒體前混淆大眾視聽,迴避爭議。我想,既然林智堅先生拿了碩士學位,民眾要求你誠實面對自己的研究成果,這並不過分,#政治工作和學術倫理的核心價值一樣,都是建立在「#誠實」之上,唯有 #合乎專業倫理的要求,才能維繫「#信任」的基礎。對此,時代力量要呼籲林智堅前市長不要再硬拗了,趕快對「論文門」做更進一步的說明,如果真的是抄襲,也請林智堅先生早日向學術界,以及被抄襲者道歉,並繳回學位證書。
論文寫作的用意在於培養研究生解決問題的能力,藉由自身研究能量的發揮及寫作技巧,來試圖為學術領域做出些許貢獻。層出不窮的論文抄襲事件,反映出台灣社會典型的「#政學勾結」,以及台灣學術教育的沉淪,因此不能不嚴正看待。
對此,時代力量有兩項要求,第一,針對科管局智慧財產權被侵犯一事,向中華大學及林智堅前市長進行提告;第二,要求教育部依照學位授予法第17條,依法監督處理。
目前,中華大學表示已經受理檢舉,即刻啟動調查程序。會中,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中華大學,應該以公正、公平、客觀的態度,#審慎調查該份論文與該份委託案高度相似的疑義。此外,也呼籲教育部,作為學位授予法的主管機關,應該更積極 #正視學術圈時傳論文抄襲案件的重大爭議,積極督導各大學重視 #學術倫理,並對於論文涉及造假、變造、抄襲、代寫等舞弊情事,落實學位的撤銷,以維護學術界的信譽與公正。
林智堅先生2008年的論文,涉及竹科管理局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中華大學研究,並由竹科管理局取得著作權的研究報告,因此我們呼籲,#竹科管理局應該要依採購契約及法律規定,主張相關權利。竹科管理局應依據採購契約,#向中華大學請求損害賠償。同時針對 #侵害著作權部分,#提出刑事告訴。
邱顯智委員表示,無論是林智堅先生自己擅自抄襲,或經過計畫主持人同意改作,在時間順序上,論文的定稿本都明確是在報告完成之後提出。這也影響到竹科管理局依據採購契約約定,應該享有的著作權,並違反應以廠商為著作人的條款。面對花了納稅人45萬元的採購標案,科技部和竹科管理局都不應該放縱違約的情況,否則未來如何要求廠商遵守採購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