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SOGO經營權行賄立委,李恆隆認罪轉污點證人獲緩刑。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蘇震清10年徒刑(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8年6月徒刑(收賄790萬元)、陳超明7年8月徒刑(收賄100萬元)、徐永明7年4月徒刑(期約索賄200萬元)、趙正宇6月徒刑(財產來源不明170萬元、逃漏稅68萬元)。
神奇的是,在調查局筆錄有一段,北檢故意視而不見,未循線查辦下去,不到一個月後偵結,僅起訴上述立委。已經過兩年了,法院一審判決都出來了,你不要跟我說還沒收網喔。
雖然金額不大,但我還是很好奇。
誠心請教黃偉哲市長,你「被多牽進來」的「100萬」是什麼?那個「一條大條的啦」又是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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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
案由:貪瀆等
李恆隆
p.3
調查員:(30:34)黃偉哲在這邊。
李恆隆:有簽字嗎?
調查員:有出席?
李恆隆:有出席,有簽字嗎?
調查員:經濟部會議記錄。
李恆隆:我跟你講的沒有錯,他是被多牽進來。
調查員:你剛講的故事是這樣。
李恆隆:對啦,他去多牽...。
調查員:我給你看剛剛的也是101年的100。
李恆隆:對,我知道。(31:00)100萬是黃偉哲。
p.5
李恆隆:那時候可能就是你剛講的包括蔡煌瑯包括。
調查員:黃偉哲、蘇震清。
李恆隆:黃偉哲,包括蘇震清,他們在跑就是跑這一條。(35:11)
調查員:嗯嗯。
p.6
李恆隆:你先這樣啦,因為稍等會問到一條大條的啦,你聽有沒吼?包括黃偉哲等等。
調查員:嘿。
原文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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