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臉書質疑,一個10年內因財產申報問題被罰過2次的民進黨發言人
民進黨現任發言人/現任新竹市議員/中華大學董事長李妍慧,從政之前原是媒體記者,且擁有台大新聞所碩士高學歷,2002年以年僅26歲之姿代表台聯參選新竹市議員就當選並連任至今,他2007年退出台聯後以無黨籍從政,2016年5月響應蔡政府執政加入民進黨,今年成為民進黨發言人。
這次李妍慧因林智堅的論文風波曝光度大增,不過,她從政以來卻曾二度因財產申報出包而遭監察院裁罰。
最近一次是媒體報導過的,就是今年3月監察院廉政專刊揭露李妍慧和丈夫楊勝翔及未成年子女在2017年12月28日申報的財產相較前一年2016年所得總額多了1倍以上,有異常增加的狀況,且詢問李妍慧之後,李並未說明部分增加財產來源,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於去年6月10日裁罰並於去年7月15日確定裁罰300萬元。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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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罰300萬元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該條款的「最高罰金」(違反該條款是罰15~300萬元,由此可見,此一違法情節是被認定為最嚴重的程度。
李妍慧當時接受媒體時表示,被裁罰主因是她先生公司入帳時間差,導致會計申報時造成疏失,她願意遵守相關法規,坦然受罰。
不過,其實李妍慧10年前,也就是2012年,曾經也因2010年漏報應申報的財產,包括土地1筆,存款3筆,股票3筆,且當時監院不採信李妍慧所陳述的理由,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遭監察院裁罰46萬元。
(圖2)
原文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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