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許多人跟我一樣要嘛對里長很熟,要嘛就根本不認識,有機會拜訪到「小北里里長,謝水泉里長」,對當地人來說是絕對再熟悉不過的!
從我在跟謝里長交換完名片後,只見里長有接不完的電話,一下子是跟里民約定何時要確除草,下一通則是跟里民約定何時要去做消毒與防範登革熱的清消動作!簡言之,在有接不完的電話中,謝里長還是撥空跟我完成了採訪....
根據內政部 83.10.19. (83) 內民字第8306770號的解釋:
一、關於里長之身分,直轄市自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里置里長一人,由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里長受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里公務及交辦事項。」而民意代表參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十四號、第三十三號、第四十二號等解釋,均指限於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省 (市) 議員、縣 (市)議員及鄉 (鎮、市) 民代表而言,里長依自治法規定係屬地方民選公職人員,但非為民意代表。二、又關於公務人員之界定,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官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里長係民選人員,自非屬公務人員。
簡言之,里長沒有像議員一樣的權利,卻有只能聽命於社區里民!直白地說「里長」的職務就是,必需要任勞任怨的解決社區中里民的大小事!
任勞任怨這一點我在謝里長身上看到了.......
謝里長自豪地說:過去在位里鄰整併前就選得很辛苦,但謝里長的口號是:希望里民能過上安定的好生活,其他的就交由里民來判斷,沒想到2014打贏國民黨推出的里長候選人外,2018更以輾壓性以高票當選,謝里長謙虛的說,一切都是選民的肯定!
小編認為,如果不是里民認同的話,不可能開出這麼高的票數,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謝里長更拿到許多的獎項,深獲公部門的肯定(如2016年,全國選取最佳三十里里長頒獎,台南市包辦二十六個里長,謝里長就是其中一個)
更令人不敢相信的事情是,謝里長為了幫社區內做好防治登革熱噴藥的作業,自己親身大街小巷的噴藥,還讓自己中毒因而送醫,有這樣熱忱的人著實少見.......
對於謝里長來說,每天七點起床,晚上約12點睡覺已經是常態了,最讓謝里長欣慰與感念的事情居然是處理社區內老人死亡的事情!聽謝里長回憶到,那一個個案由於往生者的家人不再國內,於是謝里長得知後自掏腰包的處理該個案的後事,沒想到在某一天謝里長還夢到該個案的託夢道謝.....這樣的回憶著實令人回味無窮.............
最後該打分數的部分還是要打的,在我們主觀的評鑑項目,目前區分成兩大類,那在此也恭喜謝水泉里長在社區服務滿意度是拿到最高五顆星的評分。
但在社區營造專業度上,謝里長確實有他窒礙難行的地方,我們還是一樣給他肯定,在這裡他得到是3.5顆星,希望他可以再接再厲....
關於民代市政評量表優質評鑑:里長篇
一.社區服務滿意度:
里長的積極度、服務熱忱、網路使用狀況、問題回應與里內民眾互動的程度進行綜合判斷等。
二.社區營造專業度:
里長對於里内的專業度,如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政策推廣、計畫與活動的辦理等......進行綜合判斷。
三.其他(內部討論)
也歡迎市民們推薦您該區的民代,不論是里長、議員或立委,我們幫市民做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