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臉書表示,論文抄襲疑雲鬧得風風雨雨,民進黨上從蔡英文下到林智堅,讓全台灣每一個研究生、學者都在關注,到底你的論文是不是你的論文?
很可惜林智堅雖然出來面對質疑,始終聽不到清楚完整的回應。
今天要來跟大家科普,到底什麼樣的狀況下會違反學術倫理?
根據教育部106年5月31日訂立之《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條規定:
學生或教師之學術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違反學術倫理:
(一)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二)變造: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三)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四)由他人代寫。
(五)未經註明而重複出版公開發行。
(六)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七)以翻譯代替論著,並未適當註明。
(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登載不實、代表作未確實填載為
合著及繳交合著人證明。
(九)送審人本人或經由他人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審查
人或審查程序之情事,或送審人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之審查
。
(十)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
以上是教育部的規定內容,大家覺得林智堅的論文,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
林智堅應該正視民眾的質疑,為何同時兩篇論文都有涉及抄襲問題?請不要迴避,開一場讓媒體朋友提問的記者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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